市政府关于发布《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》的令
时间:2024-03-29 访问量:396

《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》已经2020年6月19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